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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南藏佛陀語錄.第一卷.第十七.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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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1-2015 16: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三五九、福,賊不會偷去。

註:福,就是安樂。福是由每個人去布施、持戒和禮拜三寶「佛法僧」得來的。盜賊所會偷去的是財產,像金銀用具等「外財」,是可以偷奪的。可是「內財」,盜賊和任何人,都不會奪去的。

三六○、臨命終時,福送來安樂。

註:作福、造福的人,因為是在做好事、善事,所以,心裡時常安樂歡喜,在臨終時,心裡亦很歡喜安樂。跟作惡做壞事的人相反,作惡的人,心中時常氣惱熱切, 臨命終時,亦氣惱熱切,不會安樂的。

三六一、積福,會帶來安樂。

註:要作福造福,應該時常的做,又對這做發生歡喜。雖然每次做得很小,可是時常的做,久了,積集起來,便成大福。這所積的福,自然會帶來安樂。

三六二、福是眾生來世的依靠。

註:佛說人死後,要再去出生,亦就是來世。來世有六種:一、是去生在地獄裡。二、是生去做惡鬼。三、是生去做動物畜生。四、是去生做人。五、是去生做阿修羅。六、是去生在天堂。這些地方是照一個人的好壞,壞的生在地獄、餓鬼、畜生;好的生在人、阿修羅、天堂。一個有積福的人,一定生在好的地方。所以, 福,是一個人的來世依靠。

三六三、應該作福,福會帶來安樂。

註:日夜是這樣的過去,老年說要到了,亦就要死了。所以,要快快作福,因為福,會帶來這世和後世的安樂。

發表於 23-1-2015 07:5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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