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新會員登記
搜索
查看: 1135|回復: 1

[必打] 龍婆燙蜀2516 必打(中模)包銀殼鍍白金 *連真佛保證卡*

[複製鏈接]
發表於 30-9-2016 17: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佛牌普通流通格式
佛牌正面:
佛牌背面:
第三方認證卡:
第三方公證行:  
比賽證書圖片: -
比賽主辦單位:
報價方式: PM報價
交易貨幣:
價格(留意交易貨幣): 本內容下標後可見
佛牌新舊度: 九成新
鑲工: 附加閃石 
付款方式: 現金當面交收; 本港銀行轉賬; 
賣家所在地: 香港
交收地點: 港鐵港島線 港鐵荃灣線 
製作/開光年份: 2516
開光型式: 由師傅親自開光
督造/開光師父: 龍婆燙蜀 / LP THONG SOOK
寺廟: 屈十盼聳 / WAT SA PAN SUNG
來源及材料: 聖粉
附帶經文: 沒有經咒
尺寸: -
特性: 正財 偏橫財 辟邪/避險/擋災/保平安 
龍婆燙蜀的必打主要分為早期2495-2509、中期2510-2515、後期2516-2525
此尊必打為後期2516-2525

龍婆燙蜀,原名:燙蜀 布咪,父親名不詳,母親名撇,於佛歷2446311日在佛丕府孟市農卡南縣出生,
家中有五個兄弟姐妹,大姐名佩布咪,哥哥名賽布咪,姐姐名偏布咪,龍婆燙蜀排行第五。

直到他開始懂事之後,在他家旁邊的屈飄,就受到寺廟內的住持哉大師教導佛學,他年僅13歲就到屈農哇
求學,到了18歲時回到家鄉工作以養家糊口,沒多久就被選去佛丕府服兵役兩年零一個月,並被封為上等兵。
服完兵役後,他回家鄉發展了一段時間,後來申請去當警察,並獲得上士警銜之後,他便隨上司遷去了南部多個
不同的省府,當中包括:博他崙府、春逢府、宋卡府、陶公府等等,即使到多個府工作過,但是政府給他的等級也只是在上士,就像其他的小警察一樣,常常落到不好下埸,於是他只好辭職。

在佛歷2470,他去了佛丕府的屈溝華正式出家成為僧人,當時他24,受了貝足戒之後,才去到屈朗嘩守夏。 在外出戒修期間,他遇到了阿贊拼,他是暖武里府北革縣人,兩人智趣相投很快成為了知己,相約到暖武里府北革縣的屈他尖守夏。也是在那期間,他聽聞屈十盼聳的龍婆勁是一位十分厲害的一位大師,於是他經常去拜訪這位有名的聖僧。最後,龍婆勁收了他為徒,並守夏節期間傳授了他許多法術。

龍婆燙蜀在皇家佛學考試中獲得了博士級佛學學位,這個更令龍婆勁對他的刻苦學習讚賞。
眾所周知,龍婆林圓寂之後,由龍婆燙蜀代理住持之位,管理屈十盼聲一年多,於佛歷2501125,他正式成為了屈十盼聲的住持。 除此之外,他還被封為縣長和導師。

龍婆燙蜀在晚年因體弱多病,最後生命也走到了盡頭。於佛歷252547,早上08:00, 於曼谷的一家醫院圓寂,享年79歲零19,僧納55年。
現在只要一說到屈十盼聲,老佛牌收藏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必打'因為每個資深佛牌收藏家知道,暖武里府北革縣的屈十盼聲的必打在泰國的必打佛當中是首屈一指,同時是泰國五大粉質必打其中之一,如果那位商或佛牌收藏家不認識屈十盼聲的必打,便顯得很孤陋寡聞,即使沒親眼見過這個必打,也會有所聽聞。

龍婆嚴是屈十盼聲的老住持,是屈十盼聲的必打之父,他制造的必打非常出名,受到了無數的佛牌收藏家們的喜愛。
龍婆嚴圓寂之後,龍婆勁繼承了龍婆嚴的衣缽,他做必打的法門也得到了龍婆嚴的真傳,而龍婆燙蜀是龍婆勁的得意門生, 龍婆勁對他關愛有加,親身指導制作必打的法門,而龍婆燙蜀專注和認真的學習態度使龍婆勁將他的畢生所學也教授給龍婆燙蜀。可以說,龍婆燙蜀是屈十盼聲的最後一位得到龍婆嚴必打法門的真傳高僧。

龍婆勁除了教他開光聖粉的念咒和制作必打的法門外,還有傳給他一個從龍婆嚴還是住持的時候所流傳下來的傳統,這是歷代傳承人都必須嚴格遵守。這個傳統就是每一次制作必打時會將收集回來多種材料先獨立開光一次,再將其磨成粉末後混合成特制的聖粉。而龍婆嚴每當制作必打時都會把聖粉分成相同分量的兩份,一半用來制作當次的必打,另一半留著下次制作時再用,哪天需要制作新的必打,他就把上一次舊的聖粉和新的聖粉再度混合,然後再次分成兩份,留待下次制作必打時使用。

因上次賣家 未能在指定時間交收 所以重新開POST 給師兄們供請

樓主熱帖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1-10-2016 00:11 | 顯示全部樓層
pm我!thanks
回復 贊好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新會員登記

本版積分規則

QQ|小黑屋|手機版|網站地圖|聯絡我們|Privacy Policy|Unite Thai Amulet Forum (HK)

GMT+8, 23-4-2024 19:26 , Processed in 0.177438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