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就是殺頭。所謂枭首或棄市其實也都是斬首,只不過是枭首指斬首後把人頭懸掛在高竿上示眾,棄市指將囚犯在鬧市處死。從秦時起斬首正式列入法典。隋代以後直至明、清的死刑執行方式主要是斬首,它的處罰程度比凌遲輕,而比絞刑重。"
難斷的脖頸
斬首的行刑者——劊子手都是心狠手黑之輩,他們不僅要有殺人的膽量,而且要經過一定的技術訓練。人的脖頸雖然比較細,但因為其中有頸椎骨,所以不用力氣就不能一下子砍斷。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懷絕技,要砍掉他的頭並不是那麼容易的。
《嘯亭雜錄》卷八所記的阿裡瑪是清初一名武將,在應該城任職橫行不法,作惡多端,順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一名勇力僅次他的武官巴圖魯占把他逮捕,押趕菜市口斬首。囚車走到宣武門,阿裡瑪說:“死就死罷了,但我是滿族人,不能讓漢人看見我受刑,就在這城門裡邊把我殺了吧!”同時,他用腳勾住城門甕洞,囚車竟不能前。巴圖魯占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門裡邊行刑。在用刑時,阿裡瑪的脖頸就像鐵鑄似的,刀砍不動。阿裡瑪告訴巴圖魯占說,先用刀割斷脖筋,然後再砍。巴圖魯占讓劊子手照著辦,才把阿裡瑪的頭砍掉。
惠康野叟《識余》卷四“說異”一節,記明朝有個陸晖的蘇州人犯罪當斬,受刑時,劊子手揮刀砍去,卻未能損傷他的皮肉,刀反而被砍折了。這樣連續砍折了3把刀,他的脖頸連一點兒血也不見,只有3個刀印。監斬官大驚,問他是怎麼回事,陸暈晖說:“我在入獄後就讓家裡人造了一尊觀音像,虔誠祈求保佐。現在你們殺不死我,這是觀音菩薩的慈力吧。”監斬官把這一情況如實呈報,有司奏明朝廷,赦免了陸晖的死罪。這個陸晖,可能具有硬氣功一類的絕技,觀音菩薩保佑的話不過是假托之詞。!
清代鹹豐年間,有一次官軍在福建沿海地區捕獲海盜50余人,趕福州市北郊刑場斬著。這些海盜多是有些功夫的,劊子手行刑時連砍數刀還不能砍下頭來。於是就另想辦法,找來一條木匠用的大鋸,兩個人對拉,鋸斷囚犯的脖子,囚犯號叫,慘不忍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