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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雄”甘地說:從對待動物的態度上,可以判斷這個民族是否偉大、道德是否高尚。 ”
不管對什麼樣的眾生,包括動物在內,我們都應該有一顆慈悲心。...
在生命的平等線上,動物和人類共同擁有生存的權利。我們沒有任何可靠的依據,證明自己有資格掠奪它們的生命,吃其血肉,穿其毛皮。
有人認為,殺動物跟殺人是不同的,因為它們不會說話,也沒有人類這麼高的心智。
關於這一點,18 世紀的英國哲學家邊沁駁斥道:問題不在動物是否有心智,或是有沒有說話的能力,而在於它們是否有感受苦樂的能力。 ”
這句話講得非常到位!人與動物在避苦求樂方面,沒有任何區別,完全一模一樣。一個人若能關愛動物,救護它們的生命,這種恩德也特別大,有時候甚至能今生感果。
有個人在偶然的情況下,放過一隻狐狸。唐山地震前,1976 年7 月28 日凌晨3 時左右,那隻狐狸突然來抓他的門。他起床來看,
狐狸一下死死咬住他的鞋幫往外拖。他當時不解,但隨狐狸來到院外平地時,突然天崩地裂,大地震發生了……
震後多年,這個人一提到那隻狐狸仍感恩不盡,他常說:地球是個大家庭,大多數的動物與人類息息相關。動物們儘管不會言語,卻也有著同樣的思維、靈性和良心。 ”
我們並不希求動物報恩,但是,善待動物是我們的一種責任。
所以,如果有條件,我們每年都應該放一些生。
其實,有時候放生也不需要錢。比如下雨了,路上有幾條蚯蚓,或者天氣燥熱時,有些小蟲馬上要被曬死了,你把它們放到清涼、安全的地方,這也是一種放生。
對有些人來講,一個動物的生命,似乎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對動物自身而言,自己的生命比什麼都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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