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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 藏傳佛教-格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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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3-5-2012 11: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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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派是藏传佛教诸多教派中形成时间最晚的一派。“格鲁”意为“善规”,因该派主张僧人应严守戒律和注重修学次第而得名。格鲁派的创始人是宗喀巴·洛桑扎巴。
  公元15世纪初,宗喀巴大师面对藏传佛教的“颓废萎靡之相”,决心清除颓风,拨乱反正,肃清秽行。由于宗喀巴大师的卓越学识和严格遵守戒律,很快得到了藏族僧俗群众的普遍信仰和崇拜。宗喀巴不仅是宗教教义方面的改革家,在改革藏传佛教寺院教育方面也颇有建树。他将寺院的学经组织和经济组织分开,建立了按部就班、循序渐进、比较完备的学经制度。
  随着格鲁派的形成,藏传佛教发展到了高峰,大大小小的寺院星罗棋布,遍布整个藏族地区。藏传佛教寺院内的学经机构,是藏族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一个庞大教育系统。随着“政教合一”制度的确立,藏传佛教寺院凭借宗教和政治上的双重权威,控制了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艺术等各个领域,寺院教育成为当时重要的教育形式。可以说一座较大的寺院既是一个宗教集团,又是一所学校。旧时藏族社会上有文化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僧侣出身。由于藏传佛教的派系复杂,所以各寺院学经制度亦存在着一些差异。藏区格鲁派的寺院教育以拉萨的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以及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等六大寺院最为完备,其规模较大,为藏区最高的教育中心。
  格鲁派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格鲁派倡导的严守戒律,是吸取了印度佛教衰亡的历史教训,对挽救藏传佛教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受到封建领主集团与广大平民的欢迎,缓和了僧俗矛盾和社会矛盾。第二,格鲁派改变以往各教派的排他主义倾向,广泛联系各教派和各地封建领主阶级,同时还和蒙古族、汉族、满族及其他民族的统治阶级建立联系。格鲁派在初创时期的宽容性和广泛性,为其以后统治西藏,建立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奠定了基础。第三,格鲁派建立和加强了寺院的组织制度与学经制度,使寺院相对独立于世俗社会并享受种种特权,对格鲁派的寺院集团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发展极为有利,从而使格鲁派寺院集团上层人物成为西藏社会的统治阶级。第四,严密的活佛转世制度的建立,使格鲁派及各大寺院的教法传承、利益关系都有了合法的继承权和稳定的控制权,同时为夺取世俗统治权做好了组织准备,最终将神权、政权、经济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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